理财投资网
远程教学 课程视听 统考申报 校园新闻 资料下载 理财社区
您现在的位置: 理财投资网 >> 咨询策划 >> 政策法规 >> 文章正文
边境小额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管理办法

2008-4-15 13:24:57 NET 阅读:
备、材料和劳务人员自用物品,如涉及实行配额招标的出口商品、军民通用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及我在国际多、双边协议中承诺限量出口的商品,其合同不论金额大小,一律报外经贸部审批。海关凭经外经贸部批准的合同及其设备、材料、物品清单、《批准书》和出口许可证验放。

第二十四条边境地区外经企业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开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换回的原产于毗邻国家的物资,不受经营分工的限制,按项目合同规定的品种和数量进境。海关凭有关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合同和《批准书》验放。

第二十五条边境地区外经企业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开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进出境的货物,应从指定的边境口岸进出。

第二十六条边境地区外经企业与毗邻国家边境地区开展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下换回的原产于毗邻国家的物资,执行边境小额贸易的进口税收政策。

每批(次)物资进境时,边境地区外经企业须持有关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合同及《批准书》,向其项目备案(主管地)海关申请办理减税手续,经海关审核后,在核定的数量内签发减税证明书,通知进口地海关凭以验放。进口地海关应《批准书》背面的有关项目栏内予以签注每批(次)实际进口品种、数量。在达到合同规定的品种和数量后,海关停止办理有关货物进口手续。

四、附则

第二十七条对违反《海关法》及本办法规定的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和边境地区外经企业,外经贸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取消其边境小额贸易经营权或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权;海关将依照《海关法》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各边境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各边境省、自治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应指定机构,负责统一指导和协调管理本省、自治区边境贸易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各边境省、自治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和各级海关要切实加强对边境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管理,坚决打击走私和违法经营活动,维护边境贸易的正常经营秩序。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1996年4月1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

边境县(市、旗)、边境开放城市名单

黑龙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文章录入:marken    责任编辑:marken 

版权声明:严禁商业网站和媒体未经授权对本站内容进行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非商业网站转载本站文章必须标注原作者和“转载自理财投资网”字样。文章版权属原作者所有。
发表评论
姓 名: *
性 别:
QQ:
Email:
我要给这篇文章评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我有话要说
注意事项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
内容 标题 作者 站外

考试动态
普通文章 “国字号”理财师悄然升温
推荐文章 08年国家理财师考试时间已确定
普通文章 理财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说明
普通文章 理财规划师如何报名考试
普通文章 金融理财师资格考试题型、样题…
推荐文章 国家理财师考试重大调整!
普通文章 理财规划师考试时间
普通文章 理财规划师考试科目
普通文章 理财规划师报名条件
推荐文章 助理理财规划师成为国家理财规…
图片新闻

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标…

理财师培训课程要对口…

关于2006年国家职业资…

理财规划师职业前景
重庆市创新职业培训学校主办 版权所有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三村1号(市就业管理局内)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66 3789 13368400018  传真: 023-6752 9285
法律顾问:重庆融华律师事务所 渝ICP备06006511号
本网站的部份资料来源于因特网,如果你对资料的版权有异议,请来信,我们将会尽快做出处理.